2014年1月3日 星期五

2014 2015 左永安顧問 安永經營管理商學院 EMBA 共通核心職能 TTQS 創業百萬小學堂 台灣大學 和君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副處長甘薇璣 經濟部為協助創業青年取得創業所需資金,特針對「青年築夢創業啟動金貸款」及「青年創業貸款」加以整併,整併後名稱為「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」,自103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工商時報 陳宗慶 
經濟部為協助創業青年取得創業所需資金,特針對「青年築夢創業啟動金貸款」及「青年創業貸款」加以整併,整併後名稱為「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」,自103年1月1日起施行。
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副處長甘薇璣表示,該要點施行前已經依原有「青年創業貸款要點」以及「青年築夢創業啟動金貸款」辦理之申貸案件,仍得繼續適用原申貸時之相關要點辦理,例如對於年齡逾45歲,已依原「青年創業貸款要點」提出申貸者,仍保障可於取得第一筆青年創業貸款後5年內享有續貸等權益。
甘副處長指出,本次整併貸款特點在於:
一、貸款資格放寬:可以個人或事業體名義擇一申貸,不再要求男性需要役畢,對於負責人或出資人登記之出資額應占該事業體實收資本額,由原規定之50%以上降為20%以上,降低申貸門檻。
二、貸款金額加碼貸款第一桶準備金及開辦費用,從所創事業依法完成公司、商業設立登記或立案之6個月內延長至8個月內,向承貸金融機構提出申請,且將不同創業階段所需之週轉性支出及資本性支出,規定在本貸款中。
三、貸款條件從優:考量創業青年擔保品不足,可運用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保證,保證成數最高9成5,最低8成,強化銀行承貸意願;以個人名義申貸歸戶金額在新臺幣50萬元以下者,不得徵提保證人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