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月22日 星期日

2017 01 22 左永安顧問 百萬創業小學堂 合夥創業天規第一條 - “投名狀法則”提議,動議,附議,反對,棄權,表決的議事規則


合夥創業天規第一條 - “投名狀法則”

1.出錢規則(各出多少?差額如何平衡?股權如何劃分?)

2.出力規則(如何分工,誰幹什麼?什麼責任?)

3.賺錢規則
earn who the money?用什麼去賺?     怎麼個賺法?)

4.執行規則(誰去執行?怎麼執行?什麼責任?)

5.領導規則
who comes領導?資本領導?技術領導?銷售領導?
       當賺錢的人和出錢的人不同同一個人時?)

6.罷免規則
(領導出問題怎麼辦?戰略出問題怎麼辦?
         哪些事件發生才可以啟動罷免程序?)

7.退出規則

for not把矛盾擴大化,如何退出?

       原來退出還是議價退出?損耗成本計算標準?)

合夥創業天規第二條 -

(提議,動議,附議,反對,棄權,表決的議事規則)

1.戰術失誤處理規則

2.戰略失誤處理規則(是換帥還是換戰略?)

3.觀點衝突處理規則(is投票平息還是專家平息?)

4.人格衝突處理規則(是打架解決還是司法仲裁?)

5.發生矛盾處理規則(is控制情緒還是找出問題?)

6.矛盾升級處理規則(is團伙打架還是單挑決鬥?)

7.撕裂面皮處理規則(是双双驅逐還是集體散伙?)

8.相互動刀處理規則(唯一解決立馬報案!)

合夥創業天規第三條 - “絕不合夥法則”

1.有詐騙經歷的人不能與其合夥; (徵信)

2.說話不靠譜的人不能與其合夥;

3.對父母不孝的人不能與其合夥;

4.言語之間眉飛色舞的人不能與其合夥;

5.參與幫派勢力的人不與其合夥;

6.太講哥們義氣的人不與其合夥;

7.經常挑戰社會規則和公共道德的人不與其合夥;

8.斤斤計較的人不能與其合夥;

9.喜歡抱怨的人不能與其合夥;

10.喜歡多嘴般弄是非的人不要與其合夥;

11.善於發現問題但從不主動解決問題的人不要與其合夥;

12.推諉,善辯,否認的人不要與其合夥;

13.有嚴重的極端政治傾向的人,不要與其合夥。 

合夥創業天規第四條 - “必須有一個法則”
1.最好有個年紀偏大但未必有錢的人;

2.最好有個思維活躍敢於突破的人;

3.最好有個沉穩

4.最好有個勤儉節約善計成本的人;

5.最好有個口才不錯說話靠譜的人;

6.最好有一個善於玩社會化網絡的人;

7.最好有一個有三年銷售經驗的人;

合夥創業天規第五條 -
1.以出資優先的分紅規則;

2.以技術優先的分紅規則;

3.以出力優先的分紅規則;

4.以賣命優先的分紅規則;

5.以年度利潤的百分之五十分紅,另五十做發展基金;

6.員工之間的分紅規則;

7.員工之間的期權規則;

8.員工之間的獎勵規則;

9.不可分資金的公益化處理規則;

合夥創業天規第六條
1.以兄弟名義合伙的散伙法則(燒掉爛帳,重頭來過);

2.以哥們名義合伙的散伙法則(一頓痛哭,各找各家);

3.以朋友名義合伙的散伙法則(一杯老酒,各奔東西);

4.以生意名義合伙的散伙法則(一紙判決,一拍兩散)。

“合夥創業天規第七條”
1.別打臉衝胖子,能苦則苦,辦公條件先不講究,節約成本;

2.能自己幹的活,就不要花錢請人;

3.必須要請的人,就要不惜代價一定請到;

4.先別像傻逼一樣地追求品牌,而是要追求市場;

5.不要一個上手就做一個系列產品,最後把自己死在系列
       裡面。

6.一定是主打一款產品,單點突破,野蠻生長;

7.大多的時候,所有的領導都是幹活的,必須衝到第一線。

8.不要一點小權在手,就擺出個領導的二逼架子,沒人屌你。

9.用最快的速度給公司做成一個市場標籤,讓用戶記住。

10.塵埃初定的時候,抽空給自己歇一歇,大家聊聊問題;

11.不差錢的時候,把合夥人中最笨的那個傻逼送去學習;

12.成功了不要志得意滿,而是事事警惕,
          市場隨時會讓你死去。

13.公司有點樣子的時候,快速融資快速做大;

14.融資的時候不要過於糾結股份而錯失發展良機;

15.玩資本比玩產品要輕鬆一點;

16.玩平台比玩資本又更牛逼一點;

17.能做成平台就做成平台而不要迷戀自己的“產品”。


18.每一個資本家能活到最後的都不是傻子。